兩名青年涉嫌在2019年,在北區大會堂外衝突期間,以磚頭掟中一名清潔工,傷者其後不治。兩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早上要求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以索取被告背景報告。

被告劉子龍代表律求情指,案發時被告只有16歲,就讀第一級別學校,他在過去兩年對事件深感後悔,被告父親每日都有到法庭支持被告。另一被告陳彥廷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長期有驚恐症,又遞上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法官杜麗冰押後案件索取被告背景報告,但形容罪行嚴重,不會索取其他報告。

案情指,19歲被告劉子龍及18歲被告陳彥廷,被控2019年11月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北區大會堂參與暴動,期間以磚頭掟中70歲的男清潔工,並惡意傷害另一名63歲男子。兩人同時被控誤殺及有意圖傷人罪,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