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當局正檢討地區行政,目前未有定案。

麥美娟指,《基本法》第97條訂明,特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政府有關地區管理和事務的諮詢,不論未來的區域組織如何產生,亦需要具有廣泛代表性,熟悉地區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