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再多兩名職員認罪。案中其中8名被告,今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其中30歲被告張惠燕及32歲李佩貞,在庭上承認襲擊、虐待或忽略兒童。張惠燕需要還押至本月18日,等候背景報告判刑;李佩貞將為控方錄取「無損權益供詞」,即是通常為特赦證人錄取,不會因內容而再被檢控的證供,法庭批准她擔保到下月再處理。餘下6名被告其中一人否認控罪,明年1月開審,其餘5人暫時毋須答辯,全部人獲准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