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表示,社會不時討論市建局的財政資源及安排,但部份評論並不全面。他指,市建局採用的「自給」理財原則,是透過評估各項營運活動的現金流量,確保有足夠資金,應付目前的業務需要,而項目綜合收支結算後是否達到既定投資回報目標,並不是最重要的考量。

韋志成撰寫網誌表示,「自給」並沒有「自負盈虧」的含意,亦不等於「自給自足」。他解釋,「自給自足」是指一旦業務預期無法達到回報目標,甚至出現虧損,就要設法增加收入和削減支出,甚至放棄推行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