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縮短海外和台灣抵港人士的酒店檢疫期至3日,隨後4日須接受居家醫學監察。勞工處提醒外傭僱主,來港工作的外傭,將以「3+4」模式接受檢疫,他們在醫學監察期間,可以在僱主家中工作,亦可外出進行風險較低的日常必須活動,包括乘搭交通工具、進入超級市場和街市等,但須接受「疫苗通行證」的「黃碼」限制,不得進入涉及除口罩或群組活動的高風險場所。
勞工處又指,因應個別家庭狀況,處方已經原則上批准,僱主可安排外傭,在非用作指定檢疫酒店的持牌酒店或賓館,完成4日醫學監察,毋須向勞工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