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檢視6間非牟利組織,及5間連鎖服裝店的舊衣回收計劃詳情,發現大部分機構對回收物品新淨程度有一定要求,其中3間非牟利組織表明,須達8成新或以上,另外有3間非牟利組織和兩間連鎖服裝店,要求回收的衣飾沒有破損或污漬。部分機構有提供上門回收舊衣服務,有4間機構要求有至少3袋至10袋衣物,才可免費上門回收,亦有機構要求每箱衣物回收費500元,有至少3箱才上門。
消委會表示,舊衣回收並非廢物收集,要達致可持續消費,更直接和有效的方法是從源頭減廢,理性消費,避免大量購買流行周期短、售價低,但不太耐用的「快時尚」成衣,要提防不自覺地以「可回收」為由,繼續放任購買和囤積衣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