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2,578宗涉及電器的投訴,是各投訴類別中最多。在今年首七個月,投訴比去年同期再增加六成,達1,946宗,涉及送貨延誤、維修時間過長、維修零件缺貨,以至保養期計算方法等爭拗。

有投訴人前年10月將一部直立式吸塵機交予電器公司維修,但不滿對方在保養期仍收取維修費,雙方出現爭拗,及後維修一直拖延,經消委會調停後,公司才願意安排換機,過程歷時達7個月。有投訴人在網店購買無線充電座,訂單列明送貨約需5個工作天,但兩個月後,一直未出貨,投訴人不滿網店沒有主動解釋,亦沒有積極跟進,在消委會介入下,網店在客人落單後半年才完成退款。亦有投訴人在一家電器公司訂購抽濕機,但在購買後20天才送達,投訴人不滿保養期由購買日開始計算,經消委會調停,電器公司才同意按照送貨日期計算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