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何佩芝表示,香港目前的法例不能針對性處理人口販運的案件,例如《刑事罪行條例》只能針對賣淫為目的而販運他人進入或離開香港,人口販運的案件往往亦包括勞動剝削及強迫犯罪等,本港法律未能涵蓋這些方面。她指,今年3月高等法院已經裁定,現時本港法例並不能針對人口販運或強迫勞動的案件,由於沒有法律依據,所以執法者亦無法做到相應的調查。

何佩芝又指,政府經常在新聞稿中提及香港人口販運的問題並不普遍,她認為說法並不正確,亦與其他機構,例如聯合國報告的說法完全相反。她表示,香港既然存有販運毒品、販運武器問題,同類型的犯罪集團亦會販運人口。她形容,香港在拐賣及強迫勞動的法例較內地落後,呼籲政府盡快就人口販運及強迫勞動的議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