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上月初首次申請保釋被拒後,上周一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早上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批准。他獲准以70萬元現金,和4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期間每周要到警署報到3次,並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他亦要遵守午夜零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不得發放或轉載可能被視為違反《港區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或行為;不得聯絡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等。法官宣讀結果時,旁聽席傳出歡呼聲。何俊仁散庭後雙手合十,向旁聽者點頭致意。他傍晚步出法院後登上車離開。

劉慧卿:何俊仁會盡快求醫

到庭旁聽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下午到庭外等候何俊仁離開法院。劉慧卿表示,曾在今個月3日到赤柱探訪何俊仁,當時觀察到曾患肺癌何俊仁膚色變黑,最近發現肺有陰影,擔心癌病復發,原本在還押期間,獲安排做電腦斷層掃描,惟因疫情延後至明年,另外何俊仁肝部和牙齒都有些狀況,故希望保釋出來盡快求醫。她指,近年壞消息太多,即使申請保釋不成功都不會奇怪,今次保釋成功是喜出望外。

何俊仁早前因涉及前年六四集會等4宗非法集結案,共被判囚1年半。他在上月22日已服刑完畢,及後因本案還柙至今。控罪指,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在前年7月1日至去年9月8日期間,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推翻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當中,何俊仁及李卓人計劃不認罪,案件排期至下月14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