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向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使用超過5億元的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令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2人被控欺詐罪,案件下午在區域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將案押後至10月25日裁決。

控罪指,74歲的黎智英與60歲的黃偉強,連同其他人,在2016年1月至前年5月,在未經科技園公司同意下,違反雙方訂立的租契,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另外,黎智英另被控多一項欺詐罪,指他連同其他人,在98年4月至2015年12月同樣隱瞞非按訂立的提案計劃書及租契的情況下,使用涉案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