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與警方巡查各區合共600多間酒吧及其他餐飲處所,向違反防疫規例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執法行動。2間酒吧分別需停業7天及14天,另外11間餐飲處所被禁晚市堂食,當中5間被限2人一桌14天;4間被限2人一桌7天,餘下被限2人一桌3天。

此外,食環署與警方向13間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以及向員工或顧客發出9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