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運輸署處理棄置車輛不力,運輸署署長羅淑佩在本台節目同意,要加強對棄置車輛車主的懲罰,承認工作有漏洞,以往車主取消車輛登記後,即使在政府用地發現棄置車輛,法律上亦無權要求車主負責,署方正研究立法,要求車主在取消車輛登記時,要出示劏車證明,或申請豁免, 並研究加強罰則,引入監禁刑期應對隨處棄置車輛,期望今年年底可將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爭取2024年實施。

羅淑佩認為申訴專員批評署方不理會棄置車輛問題並不公道,指運輸署與多個部門的聯合行動,已清理逾千輛棄置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