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歲男子涉嫌因為工作結怨,將前同事的個人資料發布到社交媒體,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他現時獲准保釋。公署表示,被捕人曾經被公司解僱,到去年10月,涉嫌將事主的中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居住屋苑名稱、僱主名稱及過往事蹟,發布到社交平台,違反《私隱條例》。

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