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檢視市面上55款預先包裝食品的食物標籤,發現逾90%樣本的最小英文或中文字體高度,小於食安中心的建議。其中1款米線樣本的食物標籤,最小的英文和中文字體高度,分別只有0.3毫米和0.5毫米,即使是視力正常的人士,都需要借助放大鏡才能清楚看到。
消委會又透過一個15人的聚焦小組,從用家角度了解消費者的意見。小組反映,絕大部分樣本的食物標籤都有改善空間,90%樣本的標籤字體太小;當中有1款「壽桃雲南米線鮑魚雞湯味」樣本,因字體太小,被全部15名成員評為「不滿意」。另外有20款樣本被小組評為印刷質素欠佳、字體模糊、化開或褪色;19款被評為對比度不足,例如在黃色的背景上,印上白色的標籤文字,或者在黑色背景上,印上啡色文字等。
消委會:商戶有責任提供清楚的食物標籤資訊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商戶有責任提供清楚的食物標籤資訊,讓消費者作出選擇,促請食物業界檢視標籤的可閱讀性,設計標籤時,亦應多為消費者著想。
被問到消費者因未能獲取足夠資訊,食用相關食品後影響健康,可否向商戶追討,黃鳳嫺指,視乎每宗個案的細節,關鍵是能否證明生產商完全沒有提供可閱讀或可供參考的營養標籤,而導致消費者身體狀況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