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表示,香港天厨有限公司涉嫌在2015年12月至17年9月,向2間主要本地分銷商供應粉狀味精產品「佛手牌味粉」時,操控最低轉售價,或損害香港競爭,構成《競爭條例》中列明的嚴重反競爭行為。競委會已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申請命令宣布天厨違反守則、要求天厨罰款,以及禁止天厨日後從事相同行為等。

競委會指,天厨透過發出通知、提醒及警告,確保分銷商不會以低於指定價格銷售味粉,其中一間分銷商,曾向天厨投訴另一分銷商自2016年起,以較低售價爭奪顧客時,天厨作出跟進行動,包括採取制約措施、威脅或懲罰,以確保分銷商遵從天厨訂定的轉售價格。

今次是競委會根據《競爭條例》執法的首宗操控轉售價格案件。競委會表示,曾經向天厨提出,以發出違章通知書,並附帶明確規定的方法解決案件,但天厨拒絕承諾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