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7名成員,去年多次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被控以「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全部被告早前已經認罪,法官郭偉健繼續聽取各被告求情。第5被告、現年26歲的陳右津,由於還押期間有在囚人士確診,需要作醫學觀察而未有出庭。案件會在10月8日早上9時半繼續聆訊。
案中的其中一名被告,是姓梁的中五女生,她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主要涉及在去年兩次街站演講,都只是拿著手機照讀,並不知道文本的內容出處,亦沒有接受傳媒訪問、藏有任何工具,或者擔任任何領導角色。代表律師申請保釋時表示,由於現時已開學兩星期,被告已失去1年上學時間,心急回校。但法官指,考慮到已經定罪及有可能的判刑,拒絕保釋申請。
另一名被告,姓蔣周的中五男生,他的代表律師表示,他案發時未足16歲,犯案原因是出於年少無知,醫生亦指他精神受到很大壓力,而他亦是本案至今唯一獲准保釋的被告,希望法庭採納社會服務令的建議。不過,法官表示需要索取被告的更生中心、教導所及勞教中心的報告,因此撤銷他的保釋,需要還押。
另一名就讀中六的女被告,代表律師說,被告父親求情信指,被告曾經在2019年的暑假為香港祈福,希望社會盡快回復平靜,希望法庭考慮她有正面良好的品格,在2018年曾經參與200小時的義工服務,獲發的證書是由社會福利署最高級別的官員簽署,希望法庭除了3分1刑期扣減外再酌情減刑。加上被告是唯一被告有向警方陳述所知情況,亦是國安法下可減刑的條件。但控方指,當時警方已有足夠證據指證各人,而非依賴第7被告的揭發從而偵破案件,不符合減刑條件。
代表律師指,本案特徵是很多被告都十分年輕,無社會經驗,煽動的影響力有限。但法官指,要評估被告會造成的風險,被告們本來品學兼優,但一個人要行差踏差需時很短,如果有一班人接受他們的說法,就會有一班人搞事,如果有一個人接受,就會有孤狼式行動,社會會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