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年上半年,接獲的詐騙案舉報佔整體刑事罪案四成,當中科技詐騙案佔大多數。警隊決定為此成立「電子報案處理及分析中心」e-Hub。當系統收到市民有關科技罪案及詐騙案的電子報案後,e-Hub人員會先與報案人取得聯繫,確認案件詳情及報案人資料。
電子報案處理及分析中心總督察黃嶔榮表示,希望市民報案時盡量提供更多資料,因為e-Hub能夠透過騙徒的電話號碼、銀行戶口等資料進行關聯性分析,把不同報案人、但同一犯案源頭的案件歸類,並交由同一調查隊伍跟進,提升效率。
另外,警方亦會改善電子報案平台系統,在新版面下,市民可以填寫每宗交易的匯款人及收款人的銀行資料及戶口號碼、虛擬貨幣資料及社交平台帳號等,可上載的附件數目亦會增加至3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