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歲中四男學生,受詐騙集團教唆參與行騙,先後騙取7人合共近20萬元。男生早前承認6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彭亮廷引述被告老師的求情信指,被告因在家中上網課,脫離學校生活,生活變得無規律,最終鑄成錯失,裁判官認為,若有關說法屬實,期望政府當局可正視網課問題。
案情指,7名事主在今年2月至3月期間,先後接獲自稱為銀行職員的來電,推銷低息貸款,騙徒會訛稱因要協助事主通過銀行壓力測試,要先匯入一筆保證金到事主戶口,一旦貸款獲批,事主就要歸還。被告案發時,假扮律師樓助理與7名事主會面,聲稱要收回相關保證金,但其中6名事主其後發現,騙徒根本從未匯款給他們。被告在企圖行騙最後一名事主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