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歲男子,2017年在網上討論區發文,聲稱不排除會製作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早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成立,還押候判。
暫委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被告陳振銘在警誡錄影會面中,一度指自己因心情欠佳而發文,「轟炸解放軍軍營」只屬遊戲情節,其後又改說打算開發一個遊戲,貼文只是廣告,之後再改口指是在網吧玩的遊戲情節。法官指被告說法反覆不定,前後不一,拒絕接納被告的砌詞狡辯,最終裁定被告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待索取被告心理報告,以及為被告曾提及用作製炸藥的硝酸甘油的威力提取專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