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的前高層人員,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其中黎智英與3間公司不認罪,案件排期在12月1日開審,高等法院今日就案件展開管理聆訊,黎智英因健康問題,無被押解到法院出席聆訊。法官指,審訊會如期進行,不會批准任何押後申請,並會另訂日期作審前覆核。

案件共涉及12名被告,除6名前高層即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以及案中另外2名被告李宇軒及陳梓華,早前已認罪外,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都不認罪,他們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案件預計審期30日,不設陪審團,並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