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一名被控虐兒的「童樂居」的職員被判監。承認8項虐兒罪的25歲被告傅悅朗,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約8個月。「童樂居」至今共有34名職員被起訴,共有5人認罪,其中3人早前已分別被判監4個月至7個月不等,現時只餘下1人尚未判刑,正還押等候下月14日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在判刑時,案中8名受虐幼童因家庭的特殊需要由社署轉介照顧,幼童照顧者應該給予他們照顧及愛,但被告仍向他們施以體罰,有違專業操守,並諉過於公司文化及風氣,已不適合從事幼兒照顧工作,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