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8歲退休男子今年4月在東涌街頭拉二胡演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遭警方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指,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演奏時有否造成阻礙,例如途人是否要繞路,因此裁定控方未能在毫無疑點下舉證,裁定被告脫罪。裁判官早前曾一度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其他自行覆核裁決,指案件涉及牌照許可證罪行,改為表證成立繼續審訊。

被告今年6月及8月,亦兩度在大圍街頭拉奏二胡,被警方票控無牌演奏樂器,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但控方因要等待西九龍法院的案件裁決,獲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底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