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本月28日起實施安檢,防止違禁物品被帶入法院。實施樓層包括2樓、4樓、5樓,以及7至12樓。安檢區設於相關樓層法庭大堂的公眾入口,法庭使用者進入前須先接受安檢,包括接受手提金屬探測器探測,及檢查隨身物品。法院大樓的恆常使用者,主要包括律師代表和傳媒,可使用專用通道接受檢查。法庭使用者不得攜帶水或飲品進入法庭,司法機構將在受管制區域內提供飲用水,亦設有自動販賣機。司法機構指,安檢程序需時完成,促請法庭使用者提早到達區域法院。
另外,基於保安和法庭運作需要,現時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公眾地方,使用閉路電視攝錄的安排,將於下星期一起擴大至大樓內所有法庭,進一步防止法庭內違規行為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