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019年11月包圍被反修例示威者佔領的理工大學,9人被控在理大外支援示威者,參與暴動,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5個月至48個月。法官李慶年指,2019年的反修例風波引發連串暴亂,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的人大多是年青人,雖然懷有改變社會的理念,但以違法方式表達,認為案中的被告本性善良,可惜對社會事務過份熱心,被激情駕馭理智,即使部份被告沒有親自作出暴力行為,但蓄意到場支持及鼓勵,都是有罪,而且罪責不輕。

控罪指,9名被告案發當日,在尖沙咀厚福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其中1人認罪,另外8人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其中一名男被告同時被控管有鐵錘、士巴拿和鐵鋸等,早前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

9名被告依次是何可珊、楊淑珍、許卓玲、梁展榮、張啟鏗、李駿軒、彭紹軒、何國棟及李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