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前年啟動兩個位於九龍城的公務員建屋合作社項目作為重建試點。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表示,靠背壟道項目中的28個合作社中,未申請解散有6個,大部分已就散社達成初步共識,呼籲相關社員及早通過並啟動為期約1年的「散社」程序並取回業權,局方目標在2024年初向相關業主提出收購建議。
韋志成在網誌中稱,合作社社員並不擁有該單位的註冊業權,他們必須先解散合作社、完成單位轉讓契約及取回業權的程序,並「補地價」後才可轉售;而市建局一般會項目大致完成收購時,向政府提出收地申請,收回餘下未能收購物業的地段,展開重建工作。他稱,未散社或不出售單位的相關社員和前社員,可在收地後向政府提出補償申索,不過他們屆時將不會享有特別為試點項目推出的「劃一補地價呎價」安排,至於補償申索亦要等到土地歸還政府後,才能展開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