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21元朗站襲擊案,再有一名白衣人暴動罪成判刑。64歲男子程偉明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成。案件早上判刑,其中暴動罪判監4年3個月,串謀傷人罪判監兩年,同期執行。
法官表示,事發當日分為3個階段,分別是白衣人在元朗站外驅趕市民,白衣人手持藤條木棍等物件進入元朗站,並跳進付費區襲擊黑衣人;最後階段是進入月台及車廂追打並恐嚇市民。法官指被告有使用藤條,並數度示意其他白衣人向月台進發,明顯有積極參與暴動的第二階段,但不是主導角色。
法官又表示,事件引起社會嘩然,令政見對立的市民進一步撕裂。至於辯方以當日事件並非與政府對抗作求情理由,法官指,法庭的關注點並非事件是否針對政府,而是有否影響社會和平,因此不接納該求情理由,其中暴動罪的量刑起點為4年半,由於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不能有任何寬免,但考慮到辯方抗辯時,只集中討論被告當日是否在場,形容是「負責任的抗辯」,加上被告以64歲高齡鋃鐺入獄,法庭可給予額外恩恤,因此寬減3個月刑期,而兩項控罪有密切關聯,可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