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辯雙方爭議證物的時間性,煽動意圖及控罪內容。
辯方表示,傳媒有責任報道不同意見,不等於有煽動意圖,舉例報道殺人案不代表鼓吹殺人,又認為控罪條文模糊,質疑應如何定義煽動,認為法庭要考慮控罪的相稱性,平衡國家安全、個人基本權利及傳媒責任。
辯方認為,法庭裁決時要考慮《立場新聞》的其他報道,指《立場新聞》大部分文章都是轉述政府消息,又指將會呈上其他報章就同一事件的報道,以作比較。
控辯雙方爭議「檢控時限」
控方依賴的《立場新聞》的17篇文章作證物,辯方爭議當中有10篇超出法例指明,在刊登6個月內提出檢控的時限,認為不能作檢控基礎。辯方指,有10篇文章在檢控時,已經下架超過6個月,距離時限最遠的一篇是18個月,認為不應視為仍在發布。
控方指,17篇文章只用作檢控被告一項煽動罪,而非分別控告17項煽動罪,是證明被告持續在不同時間點展示串謀煽動意圖,並付諸實施,因此認為不受「檢控時限」限制。控方又引述《立場新聞》在《港區國安法》後的公告,下架部份報道及停止接受贊助,是顯示被告明知行為有違法風險。
指定法官郭偉健明早就爭議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