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男女涉嫌在2019年9月在金鐘政府總部外堵路、縱火及投擲汽油彈,一名23歲男子及1名14歲男學生,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立。法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判刑,待索取未成年被告的教導所報告後,與同案6名認罪被告,會在同日一併判刑,8人全部要還押。
23歲被告謝曉峰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大學成績優異,任職軟件開發工程師。案件至今已超過3年,被告及其家庭有好大的改變,希望法官能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但法官認為案中涉及使用汽油彈,被告亦有使用暴力,嚴重程度超出索取勞教中心報告。至於14歲男學生就待索取報告後,才進行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