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探討合資格醫護專業人員須在公營醫療機構服務一定年期,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凌霄志表示,措施令業界譁然,現時大部分畢業醫科生已留在公營醫療接受專科培訓,期間已經要求在公營醫療服務6年以上。
凌霄志在本台節目表示,大部分醫生修讀專科後,有不同原因離開公營體系,擔心硬性規定服務年期是「勉強無幸福」,若年期設得太長,學生可能會選擇往海外修讀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