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實施飲料玻璃樽徵費的決議案。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表示,準備明年第1季開始推出登記制度,受規管的玻璃樽供應商,將要向環保署署長登記,定期呈報分發和耗用玻璃樽的數字,並繳付徵費,玻璃樽每公升0.98元,期望可明年第2季全面實施徵費計劃。他又指,部分飲品製造商已有回收玻璃樽的安排,相關供應商可申請豁免徵費,申請費為9250元。
對於議員表示徵費水平偏低,並關注盛載醬油和化妝品的玻璃樽未納入徵費計劃,謝展寰表示,計劃實施後會密切注視情況,承諾3年後會檢討成效。
多名議員表示支持。民建聯葛珮帆表示,政府由2013年就徵費開始諮詢,到現時才落實,是「遲到好過冇到」。她建議當局在垃圾站內安排人手撿拾玻璃樽回收。自由黨邵家輝相信計劃的環保作用不大,即使未有徵費,亦已經有供應商設立回收安排。他又指,環保工作需要成本,向供應商收取的徵費,最終都會由消費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