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郭卓堅不滿政府在「免針紙」司法覆核案中敗訴後,修例賦權醫務衛生局長廢除指定免針紙,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早上被法庭拒絕。

法官高浩文指政府已經修例,再入稟對事件只會無了期,郭卓堅認為有道理,表示不會再提出上訴。不過,他仍會繼續就當局實施「疫苗通行證」及「安心出行」提出司法覆核,因為他指有醫學報告證明部份人是不適宜打針。

判詞指,根據修訂法例後的599L章,如果醫務衛生局局長在合理理由懷疑下,宣告個別醫學證明書失效,有關註冊醫生可在7日內向局長作出書面申述,而相關免針紙持有人亦可以透過接受註冊醫生的臨床評估,斷定是否不適宜接種疫苗後,相關人士仍可獲得疫苗通行證的豁免。法官認為,郭卓堅的上訴理據沒有可爭議或勝訴的機會,因此駁回申請。另外,法官亦沒有就訟費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