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工程(1977.HK)和信興集團涉嫌在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案件,競爭事務委員會表示,安樂工程子公司安樂機電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並與競委會訂立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安樂機電同意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被判罰1.5億港元,並要支付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公司亦會按競委會要求,加強集團的競爭合規措施。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與答辯人達成合作協議,標誌著競委會在調查空調工程界持續多年的合謀行為,取得重要進展,呼籲所有企業遵守《競爭條例》,不要從事反競爭行為。

安樂:純利按年料減約6成

安樂工程發出盈利警告,公布會將訴訟撥備由6千萬提升至1.5億。集團今年頭九個月,亦受疫情、供應鏈中斷,成本增加及政府停止補貼援助影響,業務表現較去年轉差,因此估計今年純利,較去年的約3.1億減少約6成至6成半。集團強調整體業務及財務狀況,仍保持穩健。

公告又表示,公司將不會在第二輪訴訟中被列為答辯人,集團已配合競委會就第二輪訴訟展開的調查。

湯家驊:敗訴罰款或遠超1.5億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本台節目表示,由於競爭法罰款額是以公司營業額而非盈利的倍數計算,假如安樂工程拒絕達成協議最終敗訴,罰款有機會遠超1.5億元,而且案件審訊可能需時10年。翻查資料,安樂去年的營業額超過53億元。

湯家驊指合謀定價案件,由於多數缺乏書面證據,要證明共同犯案通常較困難。他對今次達成協議感到鼓舞,指今次是競委會成立以來較少有以協商解決的大額罰款案件,可大大增加競委會的執法效力。

安樂工程主席兼執行董事潘樂陶,是前律政司長鄭若驊的丈夫。潘樂陶早前表示,公司是「真金不怕洪爐火」。 競委會表示,安樂和信興是空調工程供應商的競爭對手,他們涉嫌在2015至2019年間在一項風冷式製冷機替換項目的設計及建造合同招標,觸犯競爭條例的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