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元州街與桂林街交界前年9月發生交通意外,一輛雙層巴士被一輛洗街水車攔腰撞倒,引致巴士上23名乘客受傷,其中2人傷勢嚴重。涉事水車司機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1年4個月。法官李俊文判刑時指,案件雖然無涉超速或醉駕等加刑因素,但嚴重之處是被告明知現場交通繁忙,在無迫切性的情況下,落斜時全程無減速,最終引致車禍,受傷人數亦遠超案例,考慮到過去駕駛紀錄良好及無案底,酌情減刑2個月。
67歲被告王國平,被控在案發日危險駕駛,引致巴士多人受傷,其中2名女乘客嚴重受傷,包括骨折及頭部受傷引致失憶,其中1人現時已完全康復,而另一人就大致康復,但須要到骨科及精神科覆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