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子遷前年5月在反修例示威期間,在銅鑼灣遭部分示威者圍毆受傷。涉案4名男子承認參與非法集結、蓄意傷人及暴動罪,其中3人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年7個月至2年10個月,另一名17歲男被告,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案中非法集結是有人在網上發起,屬有預謀性。事主當日指責示威者,以致受到襲擊。4名被告雖然並非號召者,但他們的行為令事件升級,又鼓勵其他人參與襲擊,最終演為暴動。案中33歲的首被告唐健幫,是首先參與施襲的人,令情況激化,罪責明顯較重,判監2年10個月。另兩名27歲及25歲被告,因罪責相對較輕,分別判監2年1個月及1年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