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明年展開飲品玻璃樽徵費計劃,明年2月1日起開始接受玻璃樽供應商登記,5月1日全面實施計劃,徵費為每公升0.98元。新制度下,任何人在本港分發玻璃樽裝飲品,必須先向環保署登記成為登記供應商,供應商須呈交申報,保留紀錄,繳付徵費,呈交周年審計報告等。另外,任何人循環再造玻璃容器廢物,都要領有廢物處置牌照,將這類廢物輸入或輸出香港,亦須領有相關許可證。

當局表示,會在明年第1季為相關供應商安排簡介會,讓他們了解法定責任,並協助業界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