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紅館演唱會意外中,涉嫌「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被捕的5名藝能工程和協興隆舞台工程人員,已獲准保釋候查。其中44歲協興隆高級技術員,須在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其餘4名藝能工程的高層人員,年齡介乎40至63歲,他們要下月中到警署報到。
舞蹈公司:不擔心受累
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日前確認事故中的舞蹈員屬僱員身份,但舞蹈公司無為舞蹈員購買勞工保險,亦無呈報工傷,當局將採取行動。本台到過被指聘請受傷舞蹈員李啟言,位於鰂魚涌的舞蹈公司Studiodanz,公司董事韓錦濤表示,現階段未能回應僱傭關係相關的提問,她目前最關心李啟言和演唱會其餘23名舞蹈員的狀況,又指不擔心公司會受累。被問到有否收到當局通知,她多番表示無回應。
多名有份參與演出的舞蹈員,就在社交媒體發放限時動態,質疑當局的看法,指演唱會主辦方有責任為舞蹈員買保險,指舞蹈公司只是替演唱會物色舞蹈員。
演唱會主辦單位:有為工作人員及表演者購買保險
大國文化及Makerville晚上回應指,作為演唱會主辦單位,有為演唱會及工作人員購買公眾法律責任保險,即第三者責任保險。另外,主辦單位亦為包括所有表演者及幕後工作人員,額外購買了團體意外保險,會繼續負責傷者的醫療費用及提供其他協助。
工會:舞蹈公司和主辦方都須買保險
舞台藝術從業員工會秘書張惠婷接受訪問時表示,聘用演唱會舞蹈員的方式大致有3種,包括由排舞師聘請、透過舞蹈公司聘請,或者由主辦機構直接聘請,而今次演唱會的舞蹈員是透過舞蹈公司聘請,相關負責人有責任為舞蹈員買保險,而主辦方大國文化及MakerVille,都有責任。
對於承辦商涉嫌虛報裝置重量,張惠婷認為,相關承辦商可以繼續營運,是匪夷所思,認為事故發生當日公司就應該暫停運作,直至釐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