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在網上討論區發文,指不排除製作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名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年半。
法官判刑時表示,涉案的帖文教授製作硝酸甘油,可導致人命傷亡或更嚴重後果,殺傷力比手榴彈更嚴重,被告在網上公眾平台發文,令涉案帖文可廣泛轉播,考慮到案發在2017年,是反修例風波之前,雖然心理報告證實被告自大,但27歲的被告智力正常,犯案經深思熟慮,不會因為心理狀況而減低量刑,考慮到控方延誤及被告同意案情節省法庭時間,以5年作量刑起點,減刑後判監4年半,並要求懲教署長為被告安排心理及精神輔導及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