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開會,民建聯葛珮帆表示,接獲有市民投訴有電台惡意批評政府,指是分裂社會,期望當局在廣播牌照要求加入條款,鼓勵理性健康發展。亦有議員詢問,當局會否要求現時本港2間持有免費電視牌照的電視台,製作國民教育及青年發展節目。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丘應樺表示,當局正就本地2間模擬聲音廣播牌照,進行12年期的中期檢討,現時電台、電視台服務承諾及條件,已要求他們製作國民教育節目,又指若相關從業員有違反國安行為,當局會採取適當行動處理,包括交由警方執法,希望電台、電視台能履行公共義務。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不論文化、藝術、體育或創意產業上,尊重國家是基本責任及義務,當國家尊嚴受威脅,或不適合行動時,要出來反對,當局會跟進亞洲7人欖球賽播錯國歌事件,稍後作詳細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