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本台節目指,律政司要求外聘大律師簽署承諾書維護《國安法》,是提醒業界需要留心,並不爲過。
對於律政司已有專設部門處理《國安法》檢控,是否仍有需要要求外聘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法律條文沒有列明檢控須由指定人士處理,相信當局有此安排是應付不時之需。至於無簽署承諾的大律師是否等於不接受外聘委任,湯家驊認為,在開放市場上,大律師可以自行選擇,毋須作出解釋。
律政司回覆查詢時表示,外判檢控人員與檢控官一樣,須以不偏不倚的專業態度執行職務,律政司已陸續向外判檢控人員發信提醒,要求明確承諾保密案件資料及遵守港區國安法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