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6名高層,早上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由於有被告將作供頂證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法官將案件押後至「黎智英案」審結後求情及判刑,但未定下確實日期。

張劍虹等將作供頂證黎智英

6名認罪被告依次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他們分別在去年6月或7月起還柙,至今超過一年。庭上透露,當中數名被告包括張劍虹,將在「黎智英案」作供。

各被告犯案時間橫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後

各人同意的控方案情表示,6名被告串謀黎智英,在2019年4月至去年6月,透過《蘋果日報》印刷及網上版,發布煽動性內容,並請求外國對中央或特區政府實施制裁,並列舉161份包括新聞報道及評論等內容作為證據。犯案時間橫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後。

案情表示,黎智英自2014年佔領行動起,透過《蘋果日報》宣揚政治立場及理念,並參與多場示威,6名被告當時已經與他串謀。《蘋果日報》的報章及網上平台,在停刊前均有廣泛傳播力及巨大公眾影響力,案發期間合共售出接近7000萬份報章,並有80萬人付費訂閱網上版。到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蘋果日報》刊登針對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的煽動文章,鼓動市民參與示威,宣揚對警隊的仇恨,鼓勵以暴力及非法行為「攬炒」,即使2020年新冠疫情開始後仍然持續相關行為。

案情又指,《港區國安法》生效翌日,蘋果日報以「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泛民71繼續抗爭」為題撰文,又附贈寫上「為自由抗爭」的海報,譴責《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

控方:黎智英屬主謀    與外國勢力保持聯繫

案情形容,黎智英是案中「主謀」,在國安法生效後曾會見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並與香港民主委員會見美國參議員,尋求海外支持香港示威;又陪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出席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的演講,與外部勢力保持聯繫。

案情又指,黎智英指示《蘋果日報》增設英文版,旨在尋求外國實施制裁及爭取「國際線」支持;他亦以個人名義在Twitter做直播訪問,對象包括美國前外交官,而所有英文內容都是公開資訊,實質上是直接與外國勢力溝通,構成勾結。

案情:各被告在黎智英被捕後仍繼續串謀犯案

案情亦指,直至黎智英被捕,部分被告仍然堅持出版《蘋果日報》,並鼓勵員工,繼續串謀犯案。控方列明各被告的角色及編綵流程,指張劍虹作為社長,負責整體運作及確保日常出版;陳沛敏、羅偉光及林文宗則負責日常編採決定,包括每周二召開「策劃會」、每天召開「初會」及「編前會議」決定每日報道內容,並在報章印刷後召開「鋤報會」檢討。而馮偉光是英文版的執行總編輯,並以盧峯為筆名撰寫評論。至於楊清奇則是主筆,以李平為筆名撰寫社論,並聯絡李怡、區家麟等專欄作家。案情又點名指區家麟的文章是按黎智英的要求提供評論文章,構成煽動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