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表示,已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致函原訟法庭申請押後審訊。司法機構晚上表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會在星期四進行聆訊,就控方申請押後案件的審訊,聽取與訟各方陳詞。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昨晚已向中央提交報告,當中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李家超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3個中央代表機構已發聲明表示支持做法,相信中央會高度重視,並會盡快處理。他又指,有釋法結果才去處理案件是最適合的做法。

李家超重申,黎智英案中辯方聘請Tim Owen代表抗辯,屬《港區國安法》案件中的第一次,沒有先前案件,而今次提請釋法,只針對海外而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大律師或律師,已經有本地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就不受影響。

李家超又表示,尊重本港法庭按法律原則及規則處理案件及取納證據,不過在今次黎智英案件,他以行政長官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身份,考慮維護國家安全的角度及問題的重要性提出釋法。他認為如果建議獲接納,可以完善維護國安法律制度,長遠鞏固相關機制。李家超又相信,如果在人大釋法有結果後,再處理案件,會是最符合案件及本港法制利益的做法,亦相信實際上以此安排處理。李家超重申,在提交中央的報告,已交代案件發展,包括審訊日等資料,相信中央會重視及加快處理,至於如何處理,他會交由人大常委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