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已向中央提交報告,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而律政司亦已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致函原訟法庭,申請押後審訊。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如果人大常委會在下月尾的例會處理釋法並作出決定,黎智英案就應該會押後至明年開審,指若審訊進行到一半才發現律師不可以代表被告,是對被告不公平。她又說,如果案件可以押後,人大常委會就未必有需要臨時召開特別會議。
譚惠珠:釋法不影響被告選律師的權利
譚惠珠相信,今次釋法不會影響當事人選擇律師的權利,指他們仍可揀選在本地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代表自己,又認為全部牽涉《港區國安法》的案件,都由官方指派代表律師的安排一定不會發生。被問到日後不涉及《港區國安法》,但涉及國安元素,例如煽動罪的案件,是否都要一律禁止海外律師參與,她形容,這個是邏輯性問題,相信人大常委會在釋法會一併考慮,指釋法要周全,但顧及面不可以太廣。
譚惠珠又說,香港律師的質素一向不錯,即使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最終不能參與國安案件,都不會打擊香港在普通法地區的地位。她又認為,特區政府或特首,不會無理地以影響國安為理由,隨便提請人大釋法,強調政府一直尊重法庭裁決,行政和司法機構各司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