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在《明報》撰文,指黎智英聘用海外大律師一案,原本不需人大釋法,但香港法院未能從國家法律層面理解國安法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中央須確保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盧文端指,中央希望香港司法系統能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承擔責任,不希望出現香港司法系統不能夠維護國家安全的局面,但今次終院裁決完全根據普通法思維行事,甚至沿用過去英國殖民管治時期的所謂慣例,對國安法權威性、凌駕性缺乏應有重視,會對國安法的準確實施構成重大挑戰,對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帶來重大風險。
盧文端又指,黎智英案被視為「頭號國安案件」,人大出手釋法表明中央的堅定態度,就是必定依法追究和徹底清算黎智英及其團伙涉嫌犯下的罪行,否則會留下禍根,難保香港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