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一個會址違反防疫規例,持牌人及兩名會址管理人被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檢控,持牌人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2000元,兩名會址管理人分別罰款5000元。

牌照事務處今年6月到會址突擊執法,‍發現負責人違反當時的防疫規例,包括安排現場表演、容許顧客跳舞、在開放營業時間未有適當開啓空氣淨化設備、未有保留員工快速抗原測試紀錄,以及未有確保顧客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及遵從「疫苗通行證」中適用於會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