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截至上月底,今年消費券計劃第2階段,剔除覆檢成功的個案後,約有8萬人因為曾以「永久離港」為由作出法定聲明,以提早提取強積金或公積金,被判定不符合資格,未能領取消費券。另外,有約3000人因為不符年齡要求申請被拒,有約7000人不符合居民身分要求未能登記,有約3000人因為其他原因不符合資格。
許正宇表示,政府早前預期今年消費券對本地生產總值的提振作用為1.2個百分點,根據統計處數據,今年第2和3季在金融狀況收緊下,私人消費開支仍按年持平,按季就分別上升8%和1.1%,可見消費券有助支持本地消費氣氛,刺激需求,穩住市場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