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就康文署轄下戶外遊樂和康體設施的保養與維修,展開主動調查。公署指,在處理投訴個案時發現康文署的日常巡查機制,未能發現設施長期有明顯損壞,初步查訊所得,康文署至少每兩星期派員巡查設施,如發現有損壞,會安排承辦商跟進維修,在2016至2020年間,每年有約2000宗戶外兒童遊樂和健體設施的維修個案,每年均有逾三成個案,由呈報損壞至完成維修需時三個月或以上,部份個案維修期更超過半年。去年整體維修時間有改善,但仍有200多宗個案,需時三個月以上。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如果設施保養維修欠妥善,會令市民無法使用,甚至對使用人士構成危險,今次調查將包括康文署日常檢查和保養維修的安排和程序,以及對設施代理商和外判維修承辦商表現的監管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