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提出4項建議,改善《環境影響評估修例》,目標在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漁農界議員何俊賢表示,修例後須做環評報告的市區發展工程項目,發展規模下限由20公頃以上修訂至50公頃以上,擔心有發展商「斬件」處理。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當局建議設立中央環境數據庫,可讓政府全面檢視保育及敏感地區,了解應如何規劃,毋須擔心有發展商「斬件」,規避環評。他又稱,中央數據庫已完成得七七八八,相信可在本月投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