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新公布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列出8項教師應有的專業操守準則,以及多項教師應該和不應該作出的行為。教育局長蔡若蓮指,為了讓教師善用課程給予的專業自主空間,指引清楚列明如何揀選教材,包括不可因個人喜好和立場影響教學,但強調不會列明什麽議題不能教,指教學最重要是對應課程目標和學生認知能力發展。她不認爲新指引會造成更多教師流失,相信學界歡迎由政府釐清教師專業,指絕大部分教師要符合有關守則是綽綽有餘。
蔡若蓮出席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後指,過往負責處理教師投訴的團體,將個案拖延多年,局方新訂立的機制下,先由學校先了解投訴是最清楚和有效,教師會獲申辯機會,調查報告其後由教育局首長級人員組成的小組審視,若教師不滿上訴,處理上訴的小組將有最少3名註冊教師參與,相信對被投訴人已有足夠保障。
指引列出,若教師涉及違規嚴重但未至「終身停牌」,可在若干年期後重新提出註冊申請,被「釘牌」教師須自行舉證已「改過自新」。蔡若蓮指,社會對教師有高期望,若當局審視後決定「釘牌」,一定涉及嚴重原因;至於教師只得一次機會申請復牌,是否過於嚴苛,蔡若蓮指若專責小組認為申請人仍不適合做教師,申請人應好好反思自己的專業發展。
中學校長會:投訴由教育局處理 學界未必安心
中學校長會主席連鎮邦在本台節目指,今次指引提出的要求都是學界多年持守的原則,但指引列明全部針對教師投訴個案,交由局方處理,未必能令學界安心,學界持份者應該有份參與,以提升透明度,和確保過程公平公正。他又指,若指引要得到學界廣泛支持,亦需要一個具法定地位的教育人員專業組織,持續諮詢學界意見,幫助當局適時更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