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下星期會公布規管眾籌活動的文件,並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許正宇指,日後眾籌活動,不論是線上或線下舉行、舉辦的目的和地點,都須事先提出申請,並要滿足透明度和問責要求,合法合理地處理眾籌所得的資金。如涉及違法行為,執法部門有權中止以及檢控。

當局將建議成立特設機構,集中處理、協調和監察眾籌活動的規管及行政事宜,許正宇指,金融市場商業集資行為,不受影響,當局亦會建議豁免及便利措施。

許正宇在網誌指,過去有人透過眾籌詐騙謀私,或支持危害公眾安全以至國家安全的行為,點名提到「612人道支援基金」被警方起訴,認為應防患於未然,建立完備的制度,令合法、正當用途的眾籌活動有規可循,防範不法資金策劃危害公眾和國家安全,或支持違法活動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