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被控在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在理大外參與暴動,其中10人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包括歌手莊正,另外一人脫罪。各被告還押至明年1月7日判刑。
法官裁決時指,10名被告是明知案發地點發生暴動,但仍然加入並身處現場,鼓勵了其他參與暴動者。至於罪名不成立的被告,法官認為他可能只是一名好事之徒,選擇在高位觀察街上情況,未能確定他參與暴動。